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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右旗行政区划


   后金天聪八年 (1634 年 ) ,清太宗皇太极在征服察哈尔后划分蒙古诸部牧地。将巴林部驻牧之地定于西拉沐沦河中游北岸,与镶黄蒙古以扈拉琥、瑚呼布里都、克里叶哈达、瑚济尔阿达克为界。据《蒙古游牧记》记载,巴林部牧地的位置在古北口东北 780 里,至京师 960 里,东西 25l 里,南 233 里 ( 清代每庹 5 尺,两庹为 1 丈, 180 丈为 1 里,下同 ) 。略呈长方形状。东至阿鲁科尔沁界,西至克什克腾界,南至翁牛特界,北至乌珠穆沁界。清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年 ) ,巴林部向清朝理藩院呈报游牧图时,曾明确标绘巴林部与交边接境部旗的界点 , 及这些界点与境内山峰 , 古遗址至两翼札萨克共同居地济尔哈郎图河之间的距离。据《蒙古游牧记》载,巴林部的四至八界定为:东至鄂拜山,距巴林部两翼札萨克驻地 160 里,接阿鲁科尔沁界。在这一方向, 70 里有石鸡山,蒙古名 " 伊韬图 " ; 90 里有太保山,蒙古名 " 满扎尔 " 。

   南至巴尔达木哈喇山,距巴林部两翼札萨克驻地 60 里,接翁牛特左翼界,在这一方向 30 里有勃突山,蒙古名 " 巴尔当 " .

   北至哈达图吉鲁克 , 距巴林部两翼札萨克驻地 170 里 , 接乌珠穆沁界,在这一方向 50 里有方山,蒙古名 " 喀喇台 " 。除此而外还有辽祖州城遗址。

   东南至玛达虎沙地,距巴林部两翼札萨克驻地 165 里,接阿鲁科尔沁界,在这一方向, 65 里有特墨车户山, 150 里有伊克哈尔台山, 160 里有蛇山,蒙古名 " 漠惠图 " ,还有扈拉琥山.
西南至迈拉索图哈达图哈其克,距巴林部两翼札萨克驻地 81 里,接克什克腾界。

   东北至巴彦乌兰岭,距巴林部两翼札萨克驻地 205 里 , 接乌珠穆沁界。在这一方向, 85 里有僧机图山; 120 里有庆云山,蒙古名 " 吉尔巴 " ; 150 里有锡伯图山; 90 里有布雅鼐河,源出于僧机图山,东南流向,汇入乌尔图绰农河。 190 里有乌尔图绰农河,源出于巴彦乌兰岭,东南流向。
   西北至阿噜亥喇汉山,距巴林部两翼札萨克驻地 142 里,接克什克腾界,在这一方向 ,130 里有辽庆州城遗址 ; 70 里有伊玛图峰 ;150 里有浩泊都山。

   后金天聪八年 (1634 年 ) 划定巴林部驻牧之地的同时,确定了巴林部所辖户口,当时分给巴林部首领色特尔 800 户,台吉满珠习礼 800 户。至清朝顺治五年 (1648 年 ) 建旗制编佐领时,始将巴林部分为左右翼二旗,命色特尔之子色布腾为札萨克掌右翼:命满珠习礼为札萨克掌左翼.但仍未详划牧地、明确界点。这种状态经清朝 9 帝 260 余年。

   光绪三十二年 (1906 年 ) ,清政府派肃亲王善耆、理藩院左承姚锡光等人来巴林调查蒙情,开始筹划移民垦荒,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年 ) ,热河都统廷杰派知县王顺存为巴林垦务总办,在乌力雅苏台地方的苏布敦庙 ( 同仁寺 ) 设置 " 办理热河巴林旗荒垦务行局 " ,开始指界开绳丈量荒地。当时报垦的主要地段为巴彦查干沟、英图坤兑、枕头沟、哈拉盖沟 4 处,此后在勘丈过程中,热河都统廷杰又协迫巴林左翼旗札萨克色丹那木吉勒旺宝将以上 4 处地段的中间荒地一并 " 报效 " 。垦务总办王顺存遂将哈拉苏台、苏布敦庙、老正沟、英图和硕填入原报 4 段之内。

  当年 5 月李锬接任巴林垦务总办,以先所报地段大都在山间沟谷,难设县治为理由,令巴林右翼旗再择宽阔平坦之地续报,遂又报阿归他拉及靠近查干沐沦河等处。至此,南至翁牛特旗,北至乌珠穆沁右旗,东至查干沐沦河,西至克什克腾旗的广阔地段划为垦区。垦区除去高山、河流、湖泡外,可垦之地 5000 余顷 "( 热河都统廷杰光绪三十三年七月初七奏折 ) 。光绪三十四年 (1908 年 ) 五月,张文灏接任巴林垦务总办,开始规定荒价,招民垦荒,定县名巴西县 ( 后改为林西县 ) ,设衙署。巴林右翼旗西部遂正式划出,旗地缩小近半。 1912 年 ( 民国元年 ) 垦务收束时,垦务局在同旗方会勒报效荒地边界时,右旗又将东川图坤兑牧场移请垦务局一并放垦。前后放垦总数为 8000 余顷。同年八月,巴林垦务局归并林西县衙署,垦务总办张文灏督派垦务人员会同巴林二旗委派的梅林特古苏、赵福海共同勘校荒地的边界,于边界处一律堆立敖包以为标志。巴林右翼旗与林西县的边界遂以垦地为界。
  
   1921 年 ( 民国十年 ) ,巴林左翼旗与巴林右翼旗东部放垦,设置林东垦务局,垦区 21.6 万顷,其中有巴林右翼旗的 2.6 万顷,从 1924 年到 1931 年垦荒 2600 余顷。

   由于右旗西部和东部放垦,垦区的原巴林右、左二旗千余牧户,挤向旗的中部,牲畜增多,草原狭窄,牧场争端之事屡有发生,两翼旗都有明确旗界的要求。 1915 年 6 月,巴林左翼旗札萨克色丹那木吉勒旺宝上书蒙藏院,要求与右翼旗划清旗界,蒙藏院遂于同年 10 月任命划界委员。 1917 年,两翼札萨克在北京商谈,在地图上再三协议,并派委员到当地制图,确定了两旗界线.据蒙藏院《行政概要·巴林划界案》一文载,两旗界线由北而南的界点是:巴拉珠尔、逊布阿固拉山、十二家子、清格勒、巴尔嘎斯台、阿马图山、乌业尔吐、阿其套拉、老道板努以色、王音翁根、慧圆寺、哈尔巴阿古拉、古尔本和硕、排因不头。 1921 年正式划定,界点是:北起乌牛台,经清毛力格尔、阿达尔山诸山分水岭东南向经乌泥根吐、满扎尔等山,曲折到索贝山与阿鲁科尔沁接界处。此线以西为巴林右翼旗,以东为巴林左翼旗.

   1924 年 ( 民国十三年 ) ,于旗东部巴林右左两翼旗放垦地区建林东县。原属巴林右翼旗的巴彦包特、乌兰套海划出归林东县。 1933 年,日伪建兴安西分省时,撤销林东县,将巴彦包特、乌兰套海仍划归巴林右翼旗。   建国后, 1952 年昭乌达盟人民政府发出命令,将巴林右翼旗隆昌区划归巴林左翼旗,巴彦包特区划归阿鲁科尔沁旗.同年,昭乌达盟人民政府发出命令,将巴林左翼旗敖日盖努图克,包括努图克公所在内的床金庙嘎查、海拉斯阿木嘎查、敖日盖嘎查、阿力木图嘎查、乌苏依很嘎查,索博日嘎努图克所辖全部嘎查村,划归巴林右翼旗。同一命令,将巴林右翼旗查干沐沦努图克的九连庄村、太平庄村、温都和硕村、兴隆庄村、上大马金自然村,巴彦汉努图克的八家沟村、黑山头村划归林西县。此后巴林右翼旗辖域稳定,至今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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