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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资源及投资环境

  耕地、草牧场、畜牧业资源: 全旗总面积 1531.7 万亩( 10211 平方公里) , 耕地 72 万亩(水浇地 27.4 万亩,保灌面积 17.4 万亩) , 可利用草牧场面积 1126.8 万亩 , 林地面积 304.5 万亩,森林覆盖率为 19.78 % , 正常年景粮食产量始终稳定在 1 亿公斤以上 ,2005 年全旗粮食产量达到 1.25 亿公斤 , 六月末牲畜存栏 198.7 万头(只) , 以农牧业经济为主体。全旗辖 3 个苏木、 5 个镇 ,161 个嘎查村, 568 个独贵龙组,总人口 17.81 万人,总户数 61615 户,其中,蒙古族人口 84486 人,占人口总数的 47.4 %,全旗城镇人口 55136 人,城镇化率为 38.5 %。

  水资源: 巴林右旗属西辽河流域,西拉沐沦河水系。全旗水资源总量为 5.61 亿立方米,其中境内流经量 2.21 亿立方米,过境流量 8.73 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 3.4 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 2500 立方米。全旗境内共有大小河流 26 条,主要河流有西拉沐沦河、查干沐沦河、古力古台河、嘎斯尔河。共有大小灌区 35 处,其中万亩以上灌区 5 处,即达林台灌区、军民团结灌区、纳斯台灌区、草原水库灌区和巴彦尔灯草原灌区,全旗境内共有湖泊 34 个,可利用淡水养鱼水面 5.1 万亩。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红卫、沙艾两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 2005 年全部完工,草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 2006 年 7 月建成,德日苏宝冷水库年内开工建设,益和诺尔、拥军爱民水库正在进行审批,随着已建和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陆续完成,水库总蓄积量将达到 17407 万立方米。

  动植物资源: 巴林右旗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全旗有野生药材 480 余种,其中国家级保护药用植物 8 种,有野生动物 70 余种,主要由猞猁、马鹿、青羊、野猪、天鹅等珍稀动物。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一种,二级保护动物 27 种。年产肉类 23050 吨,绒毛总产量 2011 吨,其中山羊绒产量 403 吨,绵羊毛产量 1608 吨,皮张 50 万张。

  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储量可观,现已探明的金属和非金属达 27 种,矿床、矿化点 150 多个,主要矿产资源有:铅、锌、银、铜、煤、巴林石、矿泉水等。矿石日采选能力达到 1350 吨,已探明矿产资源价值达 400 亿元,加之远景储量,潜在价值达 1000 亿元,特别是素有“物华天宝”之称的巴林石,有“世界鸡血石在中国,中国鸡血石在巴林”的美誉,对扩大巴林右旗影响,提高巴林右旗的知名度起着积极的“名片”作用。

  交通区位: 巴林右旗地理位置优越,距赤峰市 186 公里,距北京市 650 公里。近年来,全旗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已经成为赤峰市北部的交通、通讯、电力枢纽。集通铁路横贯全旗,大板站成为集通铁路规模最大的中间站;从大板始发的高级旅游列车 12 个小时内即可抵达呼市;全旗已经形成了以国道 303 、 305 线,省道 205 线,省际大通道为骨干路,县乡村公路环绕的公路运输网络,全旗公路货运量达到 69 万吨,货运周转量达到 7966 万吨公里,客运量达到 75.2 万人,客运周转量达到 8365 万人公里,随着赤大高速公路,赤大白铁路、巴新铁路的建成,全旗将形成三条铁路、五条国省干线公路纵横交错的交通网络格局,交通枢纽作用将充分显现。特别是三条铁路的中间区段站都位于旗政府所在地,这在全国旗县区尚属少见。

  通讯: 全旗移动电话用户达到 31800 户,业务总量达到 2000 万元,通讯覆盖率达到了 90 %以上;联通用户达到 1.2 万户,联通通讯业务总量达到 600 万元;程控电话用户发展到 19716 户,小灵通电话用户达到 9116 户,电信业务总量达到 1500 万元。全旗建有电视差转台 4 处,广播覆盖率达 94 %,电视综合覆盖率达 89.5 %。

  旅游资源: 文物古迹有辽庆陵、辽释迦如来舍利塔(辽庆州白塔),清康熙年间建造的荟福寺和康熙行宫,乾隆年间建造的格斯尔庙等。自然风景有国家自然保护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赛罕乌拉自然保护区,朝阳荣升十八景,浩饶沁沙湖,巴彦他拉、麻斯他拉草原风光等,近几年兴建的有巴林奇石馆、赛罕乌拉生态自然博物馆等。

  投资领域和方向

  为了加快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旗确定立了“工业强旗”发展战略,并把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作为工业强旗的关键措施狠抓落实,努力使巴林右旗成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能源化工基地、民族文化大旗、赤北重镇和物流中心。

  (一)投资领域

  工业: 煤炭的生产、加工;火力发电;风力发电;煤化工、矿产开发、采选和深加工;生化制药。

  商贸服务业: 商贸市场及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旅游项目开发;物流及信息服务。

  农牧业产业化: 农牧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动植物优良品种改良;规模养殖;农畜产品深加工;农牧业机械生产、制造;绒毛、皮革制品生产加工。

  基础设施建设: 社会事业,市政建设,教育医疗卫生。

  (二)招商项目

  能源项目: 加快对风力资源的开发利用进程,完成翁根山、达兰花、胡图路、浩饶沁、巴林桥五处各 10 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草帽山、益斯毛都、四家、十家子风场建设项目,使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50 万千瓦;完成大板热电公司热电联产三期改造项目,使热电装机容量达到 3. 6 万千瓦。建设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满足电力外送需要。

  煤化工项目 :利用作为锡盟煤炭转化利用前沿阵地和本地区通畅的交通、相对富集的水资源等优势条件,做好煤炭过埠转化利用文章,规划建设煤转化利用加工园区,使年转化能力达到 1000 万吨;建设煤转甲醇生产项目,使甲醇产量达到 120 万吨。加快对现有煤矿的技术改造,使原煤年生产能力达到 40 万吨。

  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加大对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进程,使矿石日采选能力达到 5000 万吨。大力发展建材工业,开发利用全旗丰富的石灰石等资源,使水泥年生产能力达到 200 万吨,建筑石材达到 100 万平方米。

  农牧业产业化项目 :整合本地及周边地区丰富的农畜产品资源,建设日加工 300 吨鲜奶,年生产加工 1 万吨肉制品、 100 万件羊绒衫、 50 万标张皮革、 7500 万吨牧草等加工项目。稳步提高现有食品饮料产品的品牌效应,不断扩大规模,建成年产 2000 吨山丹系列产品, 2000 吨套马杆酒, 3000 吨矿泉水, 2.4 万吨杏仁饮料等项目。依托丰富的天然中草药和动物脏器等资源,建设年产 6000 万瓶大输液, 1000 吨中草药饮片, 2 万吨生物碱、生化药物原料等项目。

  旅游项目: 打造旅游精品路线,开发建设自然生态风光、民俗风情、巴林石文化、水库休闲度假、风电旅游等项目,使旅游业成为第三产业重要的增长点。

  基础设施项目: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积极发展房地产、市政公用产业和社区服务业,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打造产业支撑体系,使城镇化、工业化和农牧业产业化协调发展,相互促进,使大板镇城市人口达到 10 万人,全旗城镇化水平达到 50% ,成为集旅游、消费、生产、物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

  “一区三园” 项目: 重点规划建设“一区三园”,即大板工业园区,下设百兴科技园、百盛物流园、百合轻工园。百兴科技园依托大板近郊和德日苏宝冷水库优势,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二期开发,控制面积达到 5000 亩;百盛物流园依托大板电厂和集通、赤大白、巴新三条铁路交汇的枢纽地位,规划面积 15000 亩,重点发展煤转化加工项目;百合轻工园规划于赤大高速与省际通道交汇处,首期开发 3000 亩,重点发展发酵工业和不适宜城市周边地区的工业项目。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1 、对以国家鼓励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 70% 的以上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 2010 年以前,按 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投资第三产业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规定》(内政发〔 2004 〕 48 号)、《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赤党发〔 2004 〕 8 号)、《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意见》(赤党发〔 2004 〕 29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用地优惠

  1 、投资者可在本旗内选择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土地,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行业规划的,可以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2 、旗外投资者投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划拨用地规定的,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

  3 、旗外投资者利用国有荒山荒地,用于发展农、林、牧、水利、旅游项目,根据投资情况依法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

  4 、旗外投资者收购关、停、破产的国有企业,接受原企业职工,享受企业转制土地资产处置有关政策。

  5 、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旗外投资者,开发建设投资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总投资额 25% 以上的,或已形成工业生产用地条件的,在使用期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作为合资、合作、联营的条件。

  6 、旗外投资者兴办工业项目使用土地,在工业园区内固定资产投入 3000 万元以上的,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费先征后退;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和工业加工企业的,根据合同或协议,可以适当放宽。

  (三)资源优先配置

  1 、旗外投资者来我旗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加工类项目,需依托当地资源的优先配置资源。

  2 、对未开发、出让的资源,根据资源开发规划,可采取协议方式优先配置。

  3 、已开发、出让的资源,根据需要可采取收购、控股、参股等方式重组现有企业,也可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签订资源供给合同。

  (四)服务保障措施

  1 、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由旗行政审批中心按《关于对招商引资和重大投资项目推行无偿代办制度的实施意见》 ( 右政办发 [2006]43 号 ) 执行。

  2 、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重点保护制度。

  3 、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向投资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对外来投资企业依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企业的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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