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基层政务公开>政府部门>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实施情况>招生信息公开
来源:巴林右旗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11-19 16:21
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5〕38号)和《赤峰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赤教基字〔202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共享教育公平为目标,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为宗旨,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优化招生入学工作流程,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管理、计划招生、严控班额”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凡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2025年巴林右旗应届小学毕业生及非巴林右旗学籍符合到巴林右旗就读初一的学生。
四、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户籍和房产等关键要素,将学位划分为五个类型:
学位类型一:有户有房
有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有学区户籍、学区房产,且监护人与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一致。
学位类型二:有房无户
有房无户,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非规划学区内户籍,有规划学区内房产,且监护人与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一致。
学位类型三:有户无房
有户无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是规划学区内户籍,无规划学区内房产。
学位类型四: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非巴林右旗户籍,在巴林右旗经商、务工或办企业,其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注:由于大板实验小学、大板二中小学部均处在城区的中心地段,居民楼较为集中,新生数量多,学位有限,因此不招收此类学生,城区其他4所小学均招收此类学生)
学位类型五:优待学位类型
1.适龄残疾儿童。按照“全覆盖、零拒绝”“一人一案”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为持有残疾证的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入学机会。
2.巴林右旗引进并服务于巴林右旗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3.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司法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条件的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条件的,携带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公函、相关资料于6月25日到旗教育局501室统一办理。
五、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预设置25个班级(其中1个特教班)。城区初中预设置24个班级。(具体详情见附件7)
六、招生区域
(一)城区小学招生区域
1.大板铁路小学招生区域:巴彦汗路西侧,查干沐沦街西段北侧,玛拉沁路北段(北延)西侧范围。
国际商贸城区域按多校划片招生,小学属于大板实验小学和大板铁路小学招生范围,可根据家长意愿自行选择。
2.大板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巴彦汗路南段东侧,查干沐沦街西段南侧,玛拉沁路北段(北延)东侧;罕山路西侧;北市街西段至巴林路南侧,巴林路中段西侧,西拉沐沦街东段至巴林路北侧;园林街中段北侧,巴彦琥硕路西侧范围。
3.大板二中小学部招生区域:阿尔山路南段西侧,南市街东段南侧,荟福寺路南段西侧,大板街中段至巴林路南侧,西拉沐沦街东段至巴林路南侧;罕山路南段东侧,园林街中段南侧,巴彦琥硕路南段东侧范围。
4.大板第六小学招生区域:罕山路北段东侧,北市街北侧范围。
5.大板镇大板中心小学招生区域:北市街东段至巴林路南侧,巴林路中段东侧,大板街东段至巴林路北侧,荟福寺路南段东侧,南市街东段北侧,阿尔山路南段东侧,道日娜路南段西侧范围。巴彦塔拉苏木汉授新生。大板镇非城区汉授新生。
6.大板第九小学特教招生区域:全旗持有残疾证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
(二)城区初中招生区域
1.大板第二中学招生区域:罕山路北段西侧,索博日嘎街东端至军民团结灌渠南侧,沿军民团结灌渠方向南至大通道。
2.大板第四中学招生区域:罕山路北段东侧,索博日嘎街东段北侧,沿军民团结灌渠方向南至大通道。各苏木镇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小学毕业生。
(国际商贸城区域的学生,属于大板第二中学招生范围,家长可根据意愿自由选择。)
七、审核要件
(一)农村牧区小学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二)城区各小学、初中
1.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用祖房的须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在同一户口簿中;户口迁入学区内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含)之前;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且又因户口无法合并的,可提供监护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未分户之前的户籍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单人户”或与非法定监护人同户,需要根据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或户籍就近入学。
2.不动产所有权证(房产证)。不动产所有权证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含)前,房产性质为住宅(不包括商厅、车库等);产权人,原则上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单亲家庭学生,需出示有监护权一方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
在规划学区内有房屋网签合同且未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证的须出具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抵押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权属证明、银行抵押证明(需加盖抵押银行鲜章)和税收完税证明(契税);廉租房或公租房须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房屋征收回迁,须提供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的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购房收据以及学区街道(社区)出具的学区居住证明;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右旗城区无固定房产的须提供:
(1)学区街道(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随迁子女须出具法定监护人所在务工单位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所租房屋产权原件及复印件;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在招生过程中确定学位类型时,如遇户籍分离不明、抚养权不清等特殊情况时,还需要上传监护人的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件作为佐证材料。
八、报名办法
凡符合巴林右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登录“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具体网址:https://baoming.cfsedu.cn:8443,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九、招生流程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
网上报名:6月20日至6月30日(含);
网上审核:7月1日—7月13日。
复核录取:7月15日至7月20日;
调剂入学:8月1日至8月10日;
阳光分班:8月15日(如有变动,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1.旗教育局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招生工作。各小学负责本学校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宣传。各小学及时发布招生工作简章或公告,告知家长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报名网址、所需入学材料、复审时间、复审地点等内容。公布招生咨询电话,接受新生家长入学事宜的咨询。
3.各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于6月19日前报送旗教育局备案(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送旗教育局501室,word版报送至邮箱jiaoyujujijiaogu@163.com)。
4.成立工作组。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审核人的具体责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将审核结果分类登记,分类存档。对审核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引发社会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依据《赤峰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依规进行严肃问责。
5.网上报名。凡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baoming.cfsedu.cn:8443)。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学生信息,并根据房权、户籍信息及学区划分认真填报报名学校及所属学位类型。报名结束后,家长需要密切关注学生报名信息。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6.学校审核。各学校自主分批次审核,直至额满为止。
第一批:学位类型一(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有学区户籍、学区房产,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二代户口簿(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2)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不动产所有权证(房产证);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批:学位类型二(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非规划学区内户籍,有规划学区内房产,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不动产所有权证(房产证);
(2)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三批:学位类型三(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是规划学区内户籍,无学区内固定房产,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的户口簿(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学区街道(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四批:学位类型四(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非巴林右旗户籍,在巴林右旗经商、务工或办企业,其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学区街道(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所租房屋产权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所在务工单位证明;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五批:学位类型五(优待学位类型)。入学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符合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条件的,携带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公函等相关资料。
(2)适龄残疾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二代户口簿(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结果公示。各小学按照学位类型逐类审核入学要件。学校负责对适龄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房权、户籍信息进行核验。审核无误后形成工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审核结果),同时将入学登记表由学校书记、校长签字,加盖公章,一并报送旗教育局监察室、基础教育股。逐类审核结果,须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
8.调剂入学。按照学位类型顺延招生,出现下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情况时,经旗教育局审核无误后,由相关学校启动摇号程序,直至学位额满为止。学校要及时发布摇号信息,通知摇号批次学生家长参加摇号,参加摇号的学生必须符合摇号条件。对于摇号未中的学生,可选择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审核,如出现报名人数大于学校剩余学位数再次启动摇号。如所有城区学校招生名额已满或不同意教育局统一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符合报名条件,因家长原因错过网上报名与审核时间,属自动放弃报名,适龄儿童再入学必须服从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调剂入学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0日。
严禁学校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私自调整。如确实符合转入其他小学就读的学生,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和不动产所有权证(房产证)等相关要件向旗教育局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办理调剂入学手续,持《2025年小学调剂入学通知书》入学。
9.发放入学通知书。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10.阳光分班。(1)学校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2)各校分班过程要在教育主管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进行。(3)抽签。确定班主任选班顺序,班主任依顺序现场进行抽签,抽签前学校将各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配置现场公示。(4)现场随机确定2名家长为电脑操作员和监督员,利用阳光分班系统实施阳光分班。(5)分班信息表一式四份(学校一份、张贴公示一份、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一份、旗教育局监察室一份),各界代表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阳光分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新生分班后,不得再变更班级,各校不准私自招录学生,学籍注册以分班信息为准。
学校将分班名单上报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农村牧区小学班额超过一个班的,执行上述分班程序进行阳光分班。
11.学籍注册。教育局严格按照阳光分班结果进行学籍注册。未经旗教育局批准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三)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
6月20日至6月30日进行网上报名;
7月1日至7月10日网上审核。
7月15日至7月18日,旗教育局联审组进行复核;
8月15日,阳光分班(如有变动,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1.招生宣传。各小学负责向六年级学生家长公布两所初中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审核时间、审核要件等内容,并对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培训指导。
2.网上报名。符合到巴林右旗就读初一的新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baoming.cfsedu.cn:8443)。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学生信息,并根据法定监护人房权、户籍信息及学区划分,认真填报预报名学校及所属学位类型。报名结束后,家长需要密切关注学生报名信息,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3.审核信息。各小学负责指导毕业生家长完整、准确填报学生基本信息,旗教育局招生工作联审组进行审核。按照招生计划,依据学位类型依次、逐类进行录取。审核合格的点选“通过”选项;审核不合格的,写明理由点选“不通过”选项,家长可接收到审核信息。
4.调剂入学。按学位类型顺延招生,出现下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情况下,由教育局启动摇号程序,直至学位额满为止。各相关小学要及时发布摇号信息,通知参与摇号学生、家长参加摇号。参加摇号的学生必须符合摇号条件。
未按时提交审核要件的新生、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摇号的新生,必须服从教育局调剂入学。严禁学校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私自调整。
5.发放入学通知书。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旗教育局负责填写,加盖招生学校公章和教育局公章后,小学毕业学校负责发放。
6.阳光分班。小升初阳光分班流程和要求同小学新生阳光分班一致,两所中学负责组织阳光分班。
7.学籍注册。教育局严格按照阳光分班结果进行学籍注册。未经旗教育局批准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十、落实诚信入学
凡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如:伪造二代户口簿或不动产所有权证(房产证),故意隐瞒房权信息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旗教育局将相关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入学。新生同时在两所学校报名,属于扰乱正常招生秩序行为,此类学生在招生结束后,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入学。
十一、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要求,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教育责任目标管理,健全“户籍地”追踪报告制度,对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实行跟踪监测,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各校要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和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及时了解去向,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并上报旗教育局,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要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按边缘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三类建立工作台账,健全跟踪监测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因贫、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保障工作,加强教育关爱帮扶,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旗教育局将“控辍保学”纳入学校年末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学校限期整改,并建立约谈、责任追究制度。
(二)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时送子女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应按程序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报旗教育局备案。
(三)学校要完善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防止学生辍学。学校每月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并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开展劝返工作。
(四)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追究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
十二、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
1.符合各项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由家长在指定时间向旗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按相关程序办理入学。
2.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兄(姐)按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入学的前提下,在6月25日前由其监护人向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原则上本着“长幼随学”和“双向调剂”的原则,在符合招生入学基本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将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实行阳光分班时,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3.未按时间要求提交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享受优待政策。
十三、规范学籍管理
(一)录取分班结束后,各学校要严格按录取及分班结果进行学籍注册,学籍要与实际班级人员相符,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严禁私自接收未录取或未经旗教育局同意转学的学生。若出现辍学、流失、空挂学籍等现象,将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原则上小学一年级和初一新生不允许在巴林右旗校际间转学。确需转学的,不得早于第二学期开学。转入学生须向旗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转入学生严格按阳光分班流程进行分班。
十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人民政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旗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旗长任组长,旗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旗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旗政府办、旗公安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信访局、旗招商服务中心以及各苏木镇政府和街道办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中小学负责人组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旗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分班工作全程监督,对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旗教育局负责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名额,划定招生区域,制定入学条件,做好学籍管理;旗公安局负责户籍审核;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不动产登记信息;旗住建局负责核验房屋买卖信息;旗人社局负责网上用工备案和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营业执照;旗信访局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街道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出具实际居住证明;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中小学负责学生入学综合审核,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审核人、复核人及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招生工作方案,招收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入学,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不及龄学生。
(三)严肃招生纪律。一是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方案,按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坚决杜绝择校、择班和超规模招生现象。二是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出具假证明、假手续。学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对出现“双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对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家长,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群众举报线索认真核实,一经查实,学生返回户籍地所在学校就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教育局和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在旗内新闻媒体,学校门口明显位置、电子屏幕等,将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区域、入学条件、审核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欢迎社会各界对学校及教师招生、分班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予以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旗教育局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0476-6206139
旗教育局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476-6225307
大板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15804861830
大板二中(小学部)招生咨询电话:15174815558
15849636669
大板镇中心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13664869801 13634764188
大板第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15247647077
大板铁路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0476-5641771
13948162475
大板第九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13848899334
13694769233
巴彦琥硕镇中心小学招生咨询电话:15047625299
幸福之路苏木中心小学招生咨询电话:13847648031
索博日嘎镇中心小学招生咨询电话:13948644582
羊场中心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18204957655
宝日勿苏镇机关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476-6112198
西拉沐沦中心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13404862142
大板第二中学招生咨询电话: 15047637089
13754166212
大板第四中学招生咨询电话: 13634764226
附件:1.巴林右旗2025年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巴林右旗2025年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小组
3.巴林右旗2025年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中小学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
4.巴林右旗2025年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5.2025年大板镇区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图
6.2025年大板镇区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初中招生区域划分图
7.2025年秋城区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中小学招生计划
蒙公网安备1504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