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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牧局
发布时间:2016-07-06 10:21
为保障全旗畜产品质量安全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产地检疫监督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巴林右旗农牧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全力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一是落实了检疫申报制度,全面提升了产地检疫率。二是强化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面,重点抓好苏木、镇街道养殖场的产地检疫。三是要强化责任,认真抓落实。对每个规模养殖场(户、小区)以片区为单位指派官方兽医和乡镇防疫员定期实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检疫人员做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检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格检疫、杜绝“隔山开证”,要求检疫人员必须做到公开、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严格实施“四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动物不准宰杀、不准出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必须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产地检疫监管上做到“五有”(有办公地点、有各项规章制度、有规范档案记录、有联系方式、有公示牌),有效的将产地检疫工作落到实处。
旗农牧业局 韩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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