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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林右旗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1-27 16: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利,巴林右旗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已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及人民监督员考察各项工作,为提升全旗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巴林右旗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规范推进,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巴林右旗严格按照“依法选任、公平公正、广泛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会同旗人民法院、公安局协同发力,高质量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全流程工作。本次选任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相关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全旗选任人民陪审员108名。
选任过程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选任公告,清晰公示选任名额、条件、程序及报名方式,累计吸引超千名群众关注。报名阶段开通线上二维码报名与线下现场报名双渠道,安排专人解答报名咨询、审核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便捷参与。联合法院、公安局组建资格审查专班,对照“拥护宪法、年满28周岁、品行良好、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等核心条件,通过核查户籍信息、违法犯罪记录、失信名单等方式开展初审,并对重点候选人采取实地走访所在单位、社区,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形式进行深度审查,全面掌握候选人政治素质、群众评价和履职能力,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选任范围。
通过资格审查的拟任人选由旗人民法院提请旗人大常委会任命,确保选任工作全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选任人员涵盖不同行业、不同年龄段,充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从严把关,高质量完成人民监督员考察工作
根据赤峰市第三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整体安排,巴林右旗积极响应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全力协助市司法局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通过初审的候选人组织考察工作。
梳理辖区内人民监督员考察名单,通过电话方式,向每位候选人详细说明材料提交清单并对收到的每份材料进行逐页审核,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规性。同时对候选人日常表现开展评估,通过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等形式,向候选人所在单位、村(社区)了解其政治素质、品行作风及群众口碑,严格排除存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中明确不得任职情形的人员,经考察,巴林右旗5名候选人均符合任职条件,被聘任为赤峰市人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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