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今日巴林>今日巴林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6-02-04 17:57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效评估实施细则》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2025年9月至12月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已实施3年以上且符合评估条件的8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评估工作。经综合评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研究,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等8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均达到合格标准,现予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1.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
2.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3.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达斡尔文化生态保护区
5.兴安盟科右中旗蒙古族说唱艺术文化生态保护区
6.赤峰市巴林右旗格斯尔文化生态保护区
7.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
8.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潮尔道文化生态保护区
蒙公网安备1504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