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巴林右旗2023年庭院经济产业示范项目 | ||
| 项目内容 | 一、对未取消风险监测户(因收入下降以外的其他单一原因纳入的监测户可以不纳入实施范围)、未取消风险监测户以外的低收入群众(户存栏牲畜肉牛10头(含)以上、肉羊100只(含)以上,种植耕地50亩(含)以上和标稳脱贫户不纳入实施范围)进行全覆盖落实。为了提升项目产业化水平,加快推动形成“小规模、大群体”效应,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进行实施,优先对2023年“三变”改革示点嘎查村 、国家和自治区级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进行落实。 1.受益对象补贴标准 (一)未取消风险监测户补贴标准 1.按优质基础母牛(西门塔尔或夏洛来)最多补贴1万元。 2.优质基础母羊(多胎型的)最多补贴2000元。 3.棚圈(暖棚)按200元每平方米、改扩建棚圈按80元每平方米,青贮窖按200元每立方米、储草棚按350元每平方米补贴。 4.饲草料粉碎加工机械以农机购置补贴指导价格为准。 5.中草药按照多年生每亩4000元、当年生每亩600元补贴。紫花苜蓿按照280元每亩补贴。 6.生猪按照2500元每口(含猪仔和饲料)补贴。 7.林果按照当年结果品种进行补贴,以实际市场价格为准。 8.禽类养殖按每只雏鸡、鸭、鹅等30元(含饲料)进行补贴; 9.其他产业项目按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10.以上项目单选或多选,每户累计最高补贴不超1.5万元。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庭院经济项目申请户按照每户产业总投入的20%进行补贴,每户累计最高补贴不超0.2万元。 (三)为了探索走好牧区生态畜牧业发展之路,设立整村推进专项奖励扶持资金,以嘎查村(独贵龙组)为单位,一次性全部淘汰劣质牲畜,调整优化为舍饲圈养畜种的,优化后牲畜数量达到户均50只羊(含50只)或10头牛以上规模,并严格落实舍饲禁牧管理政策的,对于达标的嘎查村给予30万至50万元的奖励资金。由苏木镇(街道)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由旗农牧、林草、乡村振兴局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苏木镇(街道)和嘎查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落实到户。 (四)为加快我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农牧民可选择建设民宿、牧家乐等项目,最高每户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具体制定详细标准、项目落实及审核申报户、项目验收等程序由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负责)。 (五)因灾因病或突发事故等不可抗因素形成大额支出,纳入监测帮扶后仍存在返贫风险的,具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愿望的,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落实庭院经济项目,补贴标准可以提高到100%,累计最高补贴不超10万元。落实庭院经济项目一年后仍存在风险的,可以在下一年度继续落实项目,第二次落实项目补贴标准最高为80%,两次合计最高补贴不超20万元。 | ||
| 资金总额(万元) | 1286.715 | ||
| 指标下达地区、单位/享受补贴机构、人员 | 11个苏木镇街道 | ||
| 项目进展情况 | 已审批、正在实施 | ||
| 完成时限 | 2023-11-30 00:00 | 是否完成 | 未完成 |
蒙公网安备1504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