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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林右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03 14:44
巴林右旗大板镇阿日班格日嘎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巴林右旗优质奶山羊扩群提质项目拟征收巴林右旗大板镇阿日班格日嘎查集体土地19.6813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大板镇阿日班格日嘎查,四至范围为东至大板镇阿日班格日嘎查境内,西至大板镇阿日班格日嘎查境内,南至大板镇阿日班格日嘎查境内,北至大板镇阿日班格日嘎查境内。
二、土地现状、面积
巴林右旗优质奶山羊扩群提质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地块为农村道路面积0.3009公顷(4.5112亩)、天然牧草地面积19.3804公顷(290.5607亩),合计拟征收总面积19.6813公顷(295.07亩)。(具体数据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
三、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巴林右旗优质奶山羊扩群提质项目,确需征收嘎查村集体所有土地,已经由旗十八届
人民政府第100次(2026年第8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据《巴林右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林右旗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右政发〔2024〕17 号)(补偿标准高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 号))执行,补偿标准为天然牧草地14424元/亩,补偿金额共计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陆仟零捌拾玖元整(¥4256089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计算。上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组成。
五、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的方式安置。
六、社会保障
经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牧民参保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162号)规定执行,本项目征收土地不涉及社保安置农牧业人口。
七、其他事项
巴林右旗人民政府拟征收大板镇阿日班格日嘎查土地19.6813公顷(具体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现将征收事宜进行公告,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为期三十天,办理补偿登记期限为本公告有效期内,地点为大板镇阿日班格日嘎查委员会,被征地村组及有关农牧民认为征地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到征地小组质询,也可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旗自然资源局或征地小组申请举行听证会,逾期未提的,视为放弃听证。
此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属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巴林右旗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蒙公网安备1504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