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行政处罚
适用的情形 |
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
颁布机关 |
颁布时间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行政处罚依据的具体条款 |
备 注 |
1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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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责令改正、罚款 |
第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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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第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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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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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 |
第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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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客运、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警告、罚款 |
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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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 |
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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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 |
9 |
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
10 |
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
11 |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
12 |
客运、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责令改正、罚款; |
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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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客运、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1 、责令改正; 2 、罚款; |
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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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责令改正、罚款 |
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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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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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吊销经营许可 |
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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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经营许可 |
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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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责令改正、吊销经营许可 |
第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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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擅自从事中国境内道路运输或者未标明国籍识别标志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4.30 颁布, 2004.7.1 施行 |
责令停止运输、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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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不按照规定从事出入国境汽车运输的; |
《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1998 . 9 . 28 |
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和实物、罚款 |
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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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伪造、涂改、转借、买卖和非法转让道路运输证件的; |
22 |
伪造道路运输票证的 |
23 |
伪造、涂改、买卖、租借道路运输管理标志的; |
《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1998 . 9 . 28 |
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和实物、罚款 |
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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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超越批准范围从事道路运输以及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和经营者的; |
25 |
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中途更换车辆、停止运行或者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的 |
26 |
不按照规定进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度审验的; |
《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1998 . 9 . 28 |
警告、暂扣道路运输证件、罚款 |
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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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不按照规定运输零担货物、危险货物、大型货物、限运货物和凭证运输货物的; |
28 |
旅客运输和零担运输不按照批准的线路、班次、站点停靠以及上下旅客和装卸行包的; |
29 |
出租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装置标志顶灯,使用计程计价器以及拒载和故意绕行的; |
30 |
汽车维修业户不按照维修技术规范和标准维修车辆或为客户开虚假票据的; |
31 |
不按照规定缴纳道路运输规费的 |
32 |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交通部 |
2005 年 8 月 1 日 起执行 |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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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
34 |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
35 |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
36 |
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交通部 |
2005 年 8 月 1 日 起执行 |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
第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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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
38 |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
39 |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交通部 |
2005 年 8 月 1 日 起执行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第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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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客运经营者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交通部 |
2005 年 8 月 1 日 起执行 |
责令限期投保、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吊销相应经营范围、 |
第八十七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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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的; |
42 |
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 |
43 |
取得客运经营许可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交通部 |
2005 年 8 月 1 日 起执行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
第八十八条 、 |
44 |
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 |
45 |
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05 年 10 号令) |
交通部 |
2005 年 8 月 1 日 起执行 |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
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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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客运包车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 |
47 |
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 |
48 |
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 |
49 |
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