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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林右旗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27 09:02
一站式办理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服务质效,让群众少跑腿,旗社保中心近日组织业务培训,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断档补缴、提档补缴、集体补助与社会资助三项业务下沉至苏木镇(街道)社保经办服务平台。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苏木镇(街道)社保所即可一站式完成办理,无需再往返奔波至旗社保中心,真正实现便民服务“就近办”。系统核定后,线上可以通过内蒙古税务缴费小程序进行缴费,线下可到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断档补缴政策
从参保当年至60周岁,断档的年份可以按现在缴费标准(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补费。若参保时大于45周岁(不含45周岁),以缴费满15年为准,断缴的年份进行补缴。若参保当年小于、等于45周岁,参保时间之前的年份不允许补缴。在按年缴费满足15年的条件下,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再上调2元,补缴的年份不计入长较多得的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月享受待遇=个人账户金额/139个月+197元。
提档补缴政策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有意愿提高现有缴费档次的,可在退休之前办理“提档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已享受待遇人员不允许补缴。已到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的,补缴到账的次月开始开始享受待遇,各年份提档补费的标准为历年的缴费档次。低保、五保、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由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重度残疾(一级和二级)人员由政府按照每人每年200元标准代缴。个人缴费、代缴、社会资助和提档补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但代缴金额不算入已缴费总和。
集体补助与社会资助政策
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均可为当年已参保缴费人员提供补助及资助,一名参保人一年可多次被资助,资助合计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标准70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档次一览表

咨询电话
旗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吕桂丽 6223505
赛罕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岗:董 艳 群 6220639
达尔罕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岗:刘 燕 5622099
查干诺尔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岗:道 日 娜 5643190
巴彦琥硕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岗:敖 娜 6157228
宝日勿苏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岗:赵 晓 辉 6212003
大板镇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岗 :张 彦 丽 15048687877
西拉沐沦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岗:娜 仁 花 18648187102
查干沐沦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岗:兴 安 1330476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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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塔拉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岗:其 格 其 1514763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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