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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10:58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辖区内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企业进行专项清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及名单
本次清理对象为在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经营主体,共计175户(名单详见附件)。
二、限期履责
(一)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2026年7月16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补报年度报告并向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请在2026年7月16日前及时向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无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2026年7月16日前依法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三、清理措施及法律后果
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我局将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将失去合法经营资格,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办理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异议方式
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及时与登记机关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依法核实处理。
联系电话:
0476-5643134(年报及信用修复)
0476-6180231(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联系地址: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304室
特此公告。
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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