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巴林右旗工信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06-29 09:50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商贸业2022年行动方案》,有效保障全旗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稳住规上限上企业经济基本盘,促进规下限下企业升规上限入统,新建企业达规达限入统,激发全旗经济发展活力,结合我旗实际,起草该措施。
二、内容解读
(一)企业奖励资格确定及奖励额度、扶持政策
1、自2022年起,对工业产值同比增长8%或达到年度全旗正增长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奖励资金3万元,再高出3个百分点及以上,增加奖励资金5万元。自2022年起,对每年销售额同比增速在8%以上限上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奖补,奖励资金2万元/年。
2、对自2022年起新入统保证连续三年在库且年度工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21万元/户的奖励,分3年兑现,第一年兑现6万元、第二年兑现7万元、第三年兑现8万元。对自2022年起新入统保证连续三年在库且年度零售额实现正增长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奖励,2022年度个体户及产业活动单位达到规模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给予奖励12万元/户,第一年兑现5万元、第二年兑现3万元、第三年兑现4万元;2022年度新开业或限额以下企业成长为限额以上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给予奖励17万元/户,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二年兑现3万元、第三年兑现4万元。对奖励年限内退库企业将停发奖励资金。
3、对自2022年起新入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发展补贴,连续补贴三年,年度补贴金额为企业当年土地使用税的50%(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新入统规上工业企业参照执行)。奖励年限内退库企业将不再继续享受此政策。
4、实行金融扶持政策,对每年度重点培育(年内拟入统)限下商贸流通企业和已入统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标准为:企业保证贷款全部用于企业经营,在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6%的条件下,财政贴息补贴50%,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二)奖励资金的来源
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含部分市政府奖励资金,其余奖励资金由旗财政拨付。
(三)奖励资金的申领
1.申请奖励资金时间为符合资金奖励政策下一年度的第二季度。
2.由企业向旗工信和科技(商务)部门申报,旗工信和科技(商务)部门审核认定后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四)奖励资金的兑现审核
由旗工信和科技(商务)部门牵头,会同旗财政、税务、统计部门进行审核兑现,实行动态管理。
(五)奖励政策终止和取消
违反下列情形的,将取消、终止政策扶持:
1.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
2.未认真履行统计义务上报数据不真实或不准确的;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4.发生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
5.发生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纳入诚信惩戒体系的;
6.恶意套取奖励资金的;
三、适用时间及其他问题说明
1、适用时间:2022年发布之日起至新奖励措施颁布或本措施宣布废止为止。
2、其他说明:本措施已约定条款外,市、旗两级奖励资金不得重复享受,可由企业自行选择。
本措施由旗工信和科技(商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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