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巴林右旗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08-3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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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山,身份证号:1504231962****0017,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党校西益和诺尔街北,宗地号401-T1-253,土地面积173.3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炳山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