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巴林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27 10:58
(张金才)于(2010)年(3)月通过(买卖)取得坐落于(大板镇一区转播台南)的房屋所有权,由于未同步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导致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张艳东)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原土地使用权人(张文霞)或其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有异议(土地证号:右国用(94)字第3108号),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巴林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关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当事人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
巴林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7日
蒙公网安备1504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