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主体>巴林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巴林右旗交通运输局
巴林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林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巴林右旗财政局
巴林右旗审计局
巴林右旗医疗保障局
巴林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林右旗民政局
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林右旗工信和科技局
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
巴林右旗水利局
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
巴林右旗公安局
巴林右旗农牧局
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林右旗林业和草原局
巴林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巴林右旗教育局
巴林右旗统计局
巴林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巴林右旗司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林右旗税务局
巴林右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林右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巴林右旗达尔罕街道管理办公室
巴林右旗赛罕街道管理办公室
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巴彦琥硕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查干沐沦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幸福之路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巴彦塔拉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大板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查干诺尔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西拉沐沦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烟草专卖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气象局
赤峰市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巴林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以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统一行使旗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和已划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承担旗本级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依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四)负责对全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查处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全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 (六)负责全旗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旗级智慧城管指挥系统和中心城区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日常运行工作。 (八)负责全旗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受理派遣、指挥监督、考核评价和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 (九)负责全旗城市综合管理数据整合共享工作,实现与市政、园林、环卫及其他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数据交互共享和对接利用。 (十)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板街西段、车辆检测中心对面
0476-62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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