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主体>巴林右旗财政局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巴林右旗交通运输局
巴林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林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巴林右旗财政局
巴林右旗审计局
巴林右旗医疗保障局
巴林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林右旗民政局
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林右旗工信和科技局
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
巴林右旗水利局
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
巴林右旗公安局
巴林右旗农牧局
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林右旗林业和草原局
巴林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巴林右旗教育局
巴林右旗统计局
巴林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巴林右旗司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林右旗税务局
巴林右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林右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巴林右旗达尔罕街道管理办公室
巴林右旗赛罕街道管理办公室
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巴彦琥硕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查干沐沦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幸福之路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巴彦塔拉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大板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查干诺尔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西拉沐沦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烟草专卖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气象局
赤峰市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一)分析预测全旗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旗和苏木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完善鼓励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全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起草全旗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旗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旗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旗财政预决算。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旗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旗政府委托,向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投资基金旗政府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旗本级预决算公开。办理旗级年终结算事宜。 (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税收法规及税收调整方案。按规定权限落实申报地方税减免和税率调整工作。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贯彻落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旗国库业务。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依法拟订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授权集中统一履行旗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和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旗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监缴旗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全旗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以及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旗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旗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协助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负责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措施,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十六)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机构调整。 (十七)履行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八)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1.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注重财政经济形势调查与研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旗和苏木镇(街道)收入划分, 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旗和苏木镇(街道)财政关系。落实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借用管还)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税务部门有关职责分工。在税政管理方面,旗财政局会同税务部门落实地方税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政策。税务部门对税收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旗财政局备案。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旗财政局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税务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
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和巴林路交界
0476-623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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