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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巴林右旗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
巴林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巴林右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承担巴林右旗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4)负责监测巴林右旗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5)提出巴林右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6)组织拟订巴林右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7)提出推进巴林右旗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8)统筹协调巴林右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9)监测分析巴林右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10)起草巴林右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11)提出巴林右旗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巴林右旗重大建设项目。 (12)监测分析巴林右旗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13)研究巴林右旗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14)开展巴林右旗宏观调控政策评估。 (15)组织拟订巴林右旗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办公地点

巴林右旗人民政府党政综合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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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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