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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主体>巴林右旗工信和科技局
公布巴林右旗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
巴林右旗工信和科技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口岸工作、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全旗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拟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科技发展、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拟定落实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应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提出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和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国家和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负责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研究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意见。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全旗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 五、指导全旗工业绿色发展。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落实全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负责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全旗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升企业、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 七、组织实施全旗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全旗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工作,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评价及示范推广,组织开展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的评估与推广工作。承担科技统计、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奖励等相关工作。 八、落实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国际、国内科技合作及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九、负责全旗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的宏观指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十、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大数据战略,落实大数据发展政策措施,推动政务数据与行业数据、社会数据融合,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十一、组织协调全旗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推进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二、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旗工业和信息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三、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的发展,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 十五、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监督落实相关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管理在巴林右旗的外国专家。 十六、履行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办公地点

巴林右旗格斯尔街



咨询电话

0476-622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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