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主体>巴林右旗司法局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巴林右旗交通运输局
巴林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林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巴林右旗财政局
巴林右旗审计局
巴林右旗医疗保障局
巴林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林右旗民政局
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林右旗工信和科技局
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
巴林右旗水利局
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
巴林右旗公安局
巴林右旗农牧局
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林右旗林业和草原局
巴林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巴林右旗教育局
巴林右旗统计局
巴林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巴林右旗司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林右旗税务局
巴林右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林右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巴林右旗达尔罕街道管理办公室
巴林右旗赛罕街道管理办公室
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巴彦琥硕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查干沐沦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幸福之路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巴彦塔拉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大板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查干诺尔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西拉沐沦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烟草专卖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气象局
赤峰市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旗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各苏木镇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旗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拟定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旗法律专家库、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八)负责协调全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旗本级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九)承办旗本级立法计划建议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旗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报备工作,对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类文件、合同或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 (十)承担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承担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旗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执行监督和行政执法异议申请等工作。 (十一)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十二)承担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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