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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主体>巴林右旗水利局
公布巴林右旗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
巴林右旗水利局

机构职能

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编制并组织实施全旗水利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主管水资源保护工作;制定和实施水利规划;建设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主管全旗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境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点

巴林路工商银行对面



咨询电话

0476-622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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