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主体>巴林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巴林右旗交通运输局
巴林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林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巴林右旗财政局
巴林右旗审计局
巴林右旗医疗保障局
巴林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林右旗民政局
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林右旗工信和科技局
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
巴林右旗水利局
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
巴林右旗公安局
巴林右旗农牧局
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林右旗林业和草原局
巴林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巴林右旗教育局
巴林右旗统计局
巴林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巴林右旗司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林右旗税务局
巴林右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林右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巴林右旗达尔罕街道管理办公室
巴林右旗赛罕街道管理办公室
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巴彦琥硕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查干沐沦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幸福之路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巴彦塔拉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大板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查干诺尔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西拉沐沦苏木人民政府
巴林右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烟草专卖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气象局
赤峰市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巴林右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第一条 巴林右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赤峰市委、旗委相关工作部署。研究拟订全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由旗级承担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三)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跨地区、疑难复杂案件的协调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旗性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 (四)负责全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行业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及执法文书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责任制及执法错案追究办法等规定。 (五)负责受理全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政府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中所涉及的相关辅助工作。 (六)负责全旗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场所及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八)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九)完成旗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 巴林右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综合、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全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监督执法工作,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单位党组织。负责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 第三条 巴林右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1个执法中队,执法中队职责是:负责全旗范围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辖区范围内“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第四条 经批准,巴林右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置党支部。巴林右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党章等党内法规明确的职责任务,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工作提出意见。 第五条 巴林右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额事业编制13名。领导班子职数2名(1正1副),设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3名。
巴林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2楼
6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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