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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主体>巴林右旗医疗保障局
公布巴林右旗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
巴林右旗医疗保障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相关政策、制度、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三)组织拟订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组织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七)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

巴林右旗大板镇格斯尔街社保大厦



咨询电话

0476-6236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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