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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主体>赤峰市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公布巴林右旗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
赤峰市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三、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四、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五、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六、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办公地点

赛罕乌拉保护区管理局



咨询电话

0476-62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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