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巴林右旗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7-19 16:08
单位:巴林右旗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一章 前 言 2
第一节 规划背景 2
第二节 编制依据 2
一、相关法律法规 2
二、国家级绿色矿山政策性文件 4
三、相关政策依据等 4
第二章 矿山现状 6
第一节 矿山基本情况 6
一、企业简介 6
二、矿山位置及交通 9
三、矿产资源概况 12
第二节 绿色矿山建设现状 13
第三章 2019年绿色矿山建设完成情况 14
一、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整改情况 14
二、2019年绿色矿山建设完成情况 15
第四章 2020年绿色矿山建设计划 16
第五章保障措施 24
第一节 组织保障 24
第二节 技术保障 24
第三节 资金保障 24
第四节 宣传保障 25
第五节 监督管理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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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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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
巴林右旗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巴林石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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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人 |
巴林右旗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陈志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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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号 |
C1504002009117120043559 |
发证机关 |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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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
2017.11.17-2020.11.17 |
发证日期 |
2017年11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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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地址 |
巴林右旗查干沐沦苏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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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度坐标 |
东经:118°21′20″—118°23′32″;北纬:43°46′38″—43°47′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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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规模 |
小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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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种 |
叶腊石 |
采矿方式 |
地下开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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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 |
3.1655平方公里 |
生产现状 |
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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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矿时间 |
2002年 |
设计生产能力 |
0.02万吨/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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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年限 |
133.87年 |
实际生产能力 |
0.02万吨/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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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服务年限 |
62.2年 |
开采深度 |
1030m至825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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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资源储量 |
26774t |
剩余资源储量 |
12431.08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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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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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编号 |
X |
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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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851460.2059 |
39609106.12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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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851460.2207 |
39611641.14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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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851036.2204 |
39612069.14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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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850990.2202 |
39612066.15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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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850960.2201 |
39612056.15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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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849990.2045 |
39610589.14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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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850460.1933 |
39609142.13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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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计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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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使用 |
未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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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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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志军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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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巴林右旗查干沐沦苏木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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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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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逐渐加大,对矿产资源需求也日益增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也带来了资源和环境的问题。大力推广绿色矿山建设,是立足于我国当前矿产资源利用现状,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资源合理开发和环境保护关系的最直接的有效途径,是维持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保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内政发 【2017】111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环保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内国土资字【2018】119号)。根据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绿色矿山建设各项指标要求,有效的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各项工作,编制2020年绿色矿山建设计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5.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53号;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3]120号;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8]256号;
(1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03]394号;
(20)《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592号;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1994]167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9]第44号;
(23)《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国土资发[2010]146号;
(24)《产业结构调整至大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9号令,2011.6;
(25)《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2010年第14号;
(26)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号).
(1)《国家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通知》(国土资厅涵[2014] 845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函》(国土资厅涵[2014] 713号);
(4)《绿色矿山公约》。
(1)《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2009年1月7日);
(2)《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国土资发[2011]184号);
(3)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17]111号);
(5)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7]640号);
(6)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8]106号);
(7)内蒙古国土资源厅等四厅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8]191号);
(8)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三年推进计划的函》(内国土资函[2018]419号);
(9)编制单位收集到的其他相关资料。
巴林石因产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而得名,巴林石由高岭石、地开石为主,多种矿物组成的含水铝硅酸盐类粘土岩,是天然珠宝玉石。主要化学成分为AL2O3和SiO2,其次是含微量铁、锰、钛等氧化物及汞的硫化物,摩氏硬度为2~4,密度为2.4g/cm2~2.7g/cm3。按其颜色、质地、结构的不同,分为巴林鸡血石、巴林福黄石、巴林冻石、巴林彩石、巴林图案石五大类别一百多个品种。
巴林石文化历史悠久,其发展先后经历了兴隆洼文化、红山文化、契丹辽文化和蒙元文化等几个较为重要的历史时期。巴林石在八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诞生、发展与兴旺;在中国北方各民族的文明进步中不断得以完善、丰富和升华,在悠远的华夏石文化中独树一帜,历久弥香。历史表明,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巴林石的利用历时久远,它是伴随着中国北方的原始文明而产生,融合于北方诸民族文化而发展的,为中国乃至世界文化的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作为中华名石,巴林石是社会文化生活进步信息的载体,是各民族共创中华文明的宝物见证,具有独具特色的文化价值。
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19日,成立时注册资本金1296万元,公司性质为其它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总揽全局,以更新观念为根本,以搞活机制为手段,以创新管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增长效益为目标”为宗旨,进行“四个打造”,一是文化打造,深度赋予巴林石文化色彩;二是商业打造,通过各种营销措施让巴林石进入普通消费者阶层;三是,网络打造,在国内大型户联网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四是对接打造,通过与其它行业对接进入资本市场。推进“四个发展”,一是在大板地区全方位开发建设巴林石文化产业园区;二是开发和建设赤峰市巴林石印城产业园区;三是开发和建设呼和浩特市巴林石文化风情园区;四是开发和建设北京市国石文化艺术园区。把握机遇,锐意进取,迎难而上,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一个团结向上,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企业。
2016年末,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在原注册资金1296万元的基础上又增加到注册资金5000万元,在公司董事长陈志军的正确领导下,利用巴林石中国驰名商标的影响力从生产、经营、管理、供应、销售入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针对浙江、福建、上海、北京、呼和浩特、赤峰市市场进行了大量走访、调研、分析和调整,根据巴林石“中国驰名商标”的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对整个巴林石市场进行了广泛的了解,对巴林石各层次市场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拓展和有效掌控,使巴林石矿业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销售过程中切实做到了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落实,更好的维护了巴林石品牌。
被誉为“草原瑰宝,天赐美石”的巴林石,以其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矣品种齐全、色彩丰富、质量上乘的品位,被原轻工部于1979年依据矿产属地的国际惯例而命名。1999年,经中国瑰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认定,评为“侯选国石”之一,同时,将巴林石产地确立为“中国三大彩石基地之一,中国四大名石之一”。2005年5月巴林石矿被国土资源部认定为国家级矿山公园。2006年,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又将巴林石产地确立为“中国珠宝玉石特色产业基地”。2006年3月,被评定为“赤峰市知名商标”, 2006年7月巴林石又被北京奥组委确定为特许产品,2006年9月,被评定为“内蒙古著名商标”,2007年8月,被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一年内实现品牌提升的“三级跳”。2007年12月巴林石—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赤峰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是一个以生产经营叶蜡石为主的企业,注册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查干沐沦苏木。法人代表:陈志军。矿区面积3.1655km2,年开采0.02万吨/年,从业人员262人。
(一)位置
巴林石矿位于赤峰市巴林右旗查干沐沦镇境内,矿区东距查干沐沦镇23km,南东距巴林右旗旗政府所在地大板镇45km,行政区划隶属巴林右旗查干沐沦镇岗根村管辖,。矿区面积3.1655km2,矿区范围极值地理坐标(2000坐标系):
东经:118°21′20″—118°23′32″;北纬:43°46′38″—43°47′27″
采矿区范围由以下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3.1655km2,拐点坐标见下表:
|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
拐点编号 |
X |
Y | |
|
1 |
4851460.2059 |
39609106.1280 | |
|
2 |
4851460.2207 |
39611641.1453 | |
|
3 |
4851036.2204 |
39612069.1472 | |
|
4 |
4850990.2202 |
39612066.1573 | |
|
5 |
4850960.2201 |
39612056.1573 | |
|
6 |
4849990.2045 |
39610589.1446 | |
|
7 |
4850460.1933 |
39609142.1397 | |
矿区距旗政府所在地大板镇50km,矿区至大板镇有简易柏油公路相通,大板镇距赤峰市190km有柏油公路相通,铁路集通线距大板镇1.5km,设有站点,并有省际通道G303经过大板镇,交通方便 (详见交通位置图)。
交通位置图
(二)自然地理
巴林右旗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巴林石矿地处低山丘陵,山势较缓,最高海拔1131m,相对高差小于200m,东南高西北低,常年流水的查干沐伦河流经矿区西侧8km处,由北向南流入西拉沐伦河。地表与地下水较贫乏,矿山用水取自第四系古河道中60m深机井的地下潜水,涌水量160t/d。矿区属北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日照充足,四季分明,降水量小,蒸发量大。具有冬季漫长寒冷、降雪稀少;春季干旱多大风天气;夏季短促炎热、雨量集中;秋季气温下降快、霜冻来临早的气候特征。根据巴林右旗气象台资料,年平均气温5.2℃,最高气温42.1℃,最低气温-32.3℃。区内年平均降水量358.8mm,但年际间降水分配不均,年最大582.5mm,年最小158.6mm;年内降水强度也有较大差异,降水主要集中在6-8月份,占全年降水总量的70%~80%左右。区内多年平均蒸发量2061.1mm。年日照为3000~3200小时,年无霜期135天。最大冻土深度2.01m。年平均风速为4.3m/s,主导风向为西北风,一年内8级以上大风约有50天。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0.35s。目前未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现象。
(三)经济环境概况
巴林右旗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北部,地处西拉沐沦河北岸,大兴安岭南段山地,全旗总面积10256km2,居住着蒙、汉、回、满等民族,总人口17.92万,其中蒙古族人口8.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8%,是一个多民族和睦共处的民族聚居地区。
巴林右旗地区经济不甚发达,以农牧业为主,工、林业为辅的经济结构。全旗现有工业企业50余家,主要有水泥、砖瓦、酿酒、皮革加工、木器家具、油粮肉类加工、工艺美术雕刻、印刷、机械修配等;还办有矿业,现已发现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藏27种,矿点、矿化床106处。目前已开发利用的矿产有煤、高岭石、巴林石、黑钨矿、铅锌矿等矿产。其中巴林石已经成为巴林右旗名牌,有“物华天宝”之称。巴林石中以鸡血石最为名贵,有“世界鸡血石在中国,中国鸡血石在巴林”的美誉。从赤峰至林东的22万伏高压输电线路经过本区,为巴林右旗工业发展提供了动力条件。
资源储量概况
(1)2009年10月,赤峰巨航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巴林石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赤国土资储备字[2009]45号)。截止2009年10月18日查明10号矿体、7号矿体(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矿石量26774吨,巴林石量7229吨。保有资源储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5814吨,巴林石量4270吨。
(2)2020年1月,赤峰带路矿业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巴林石矿矿产资源储量2019年度检测报告》(备案文号:赤年报审字[2019]D037号)。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查明矿石量(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26774t,巴林石量7229t。累计消耗矿石量1432.92t,巴林石量3872.59t。保有(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2431.08t,矿石小体重2.44t/m3。叶腊石矿石量:3356.41t,含矿系数:0.27。
(3)2020年矿山没有进行采矿活动,主要对地表进行环境治理活动。
(4)矿山剩余服务年限:62.2年。
巴林石矿业以资源利用、保护环境 与矿区和谐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工作核心,以依法经营和安全生产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前提条件,一绿色生态助推矿山发展的理念为引导,积极探索和践行绿色矿山建设之路,在依法经营、规划管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企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九大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矿山于2018年12月通过绿色矿山建设核查评估,已公示,
1、对已产生的废石、废碴进行重新手选利用。
整改情况:2019年对对已产生的废石、废碴进行重新手选利用,实现了废物利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手选利用后进行了整平、整形、复土,并进行绿化。绿化效果明显,

2、2台2001年生产的在用S9-200/10变压器依据《2016年2月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目录(第四批)》该系列产品鼓励企业自主逐步更新淘汰。
整改情况:2019年矿山对这两台在用S9-200/10变压器进行了更新,
1、按分期治理计划完成二分期治理任务,通过现场实地核查。
2、本年度,矿山工作重点仍放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上,对矿山进行了地质环境恢复工作,矿山现有机械设备及人员全部投入到治理工作中,另外雇挖掘机5台、大型翻斗车3台、历时100余天,共清运回填露天采坑13处,回填方量110049m3,面积29843m2;治理完善采矿边坡8处,堆坡方量38199m3 ,面积9320m2;清理运输废石废碴堆13处,面积24705m2,回收矿石285吨;治理其它平硐、探坑、废弃房舍、取土场合计面积4467m2;浆砌石护坡一处,面积180m2; 浆砌半圆拱石碹60多米。截止目前,矿山已按照设计方案完成了矿山平整场地、回填土壤、种植牧草等治理工作,总完成治理面积65706m2,对开采区裸露坡体进行回填垫坡、平整、覆土种植牧草;对土层裸露坡体进行分台阶放坡,栽植苜蓿、针茅、播撒草种;对治理区坡脚废石渣前缘设置挡墙,对坡脚废石渣进行就地平整、覆土、播撒灌草种进行植被绿化。已有部分治理工程达到治理效果,与周围地形地貌景观相协调。治理工程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通过核查验收。另外对矿山已有绿化工程进行维护,对所种景观树进行剪枝、防虫害、抗旱等具体工作。
3、加强职工文化生活,丰富职工业余文化。建设了职工活动场地,
4、矿区道路硬化及养护。
累计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投资200余万元。
本年度,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重点仍放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上,对矿山进行了地质环境恢复工作,(2020年度治理计划)
1、露天采坑治理
矿山现状遗留未治理和需要进一步完善治理露天采坑15个,其中K8和K9属地质公园展区,不宜治理,其余采坑根据其特征设计治理措施:回填110049m3、复土6261m3、整平8953m3、种草29843m2,
2、采矿边坡治理
矿山现存采矿边坡11条,本年度设计对局部8个切坡进行完善治理;
BP7位于Ⅲ号废石废渣堆集中堆场上方,为矿区内规模最大的边坡之一,且所处位势较高,坡面凹凸不平,处在印石广场可视范围内,设计对边坡7重点治理。
堆坡(回填):预计平均每1m长边坡堆坡量120m2,边坡总长280m,堆坡量33600m3,堆坡物料取自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覆土:对坡底平台及斜坡面进行覆土,面积5545m2,覆土厚度0.3m,工程量1664m3。
整平:对场地进行整平,整平深度0.3m,面积5545m2,工程量1664m3。
种草:对治理后场地种草恢复植被,面积5545m2。
对其余边坡进行治理,主要治理措施为修坡、浆砌石护坡、堆坡、覆土、整平、种草。
其他边坡治理见表3-1
|
编号 |
长度(m) |
高度(m) |
修坡(m3) |
堆坡(m3) |
覆土(m3) |
整平(m3) |
撒播种草(m2) |
浆砌石护坡(m3) |
位置 |
|
BP1 |
315 |
2~6.7 |
1260 |
|
|
|
|
|
Ⅰ采区 |
|
BP2 |
72 |
5.5 |
198 |
|
|
|
215 |
| |
|
BP3 |
50 |
3.6 |
|
|
|
|
|
180 | |
|
BP4 |
410 |
2~7.3 |
513 |
|
246 |
246 |
820 |
|
Ⅳ采区 |
|
BP5 |
68 |
2~6.7 |
|
|
41 |
41 |
136 |
|
Ⅱ采区 |
|
BP6 |
70 |
3.8 |
266 |
|
|
|
|
|
Ⅲ采区 |
|
BP7 |
280 |
|
|
33600 |
1664 |
1664 |
5545 |
| |
|
BP8 |
127 |
4.5 |
572 |
|
|
|
|
| |
|
合计 |
—— |
—— |
2809 |
33600 |
1951 |
1951 |
5896 |
180 |
|
3、废石废渣堆
本年度设计对废石废渣堆D1、D2、D4、D14、D30、D32、D50、D53、D54、D59、D60、D61、DY进行治理,
表3-2废石废渣堆治理工程量统计表
|
编号 |
面积m2 |
堆积量m3 |
清理(m3) |
覆土m3 |
翻耕m2 |
整平m3 |
撒播种草m2 |
位置 |
|
D50 |
9930 |
95328 |
K1回填用3588m3、K2回填用2788m3、K3回填用3542m3、K4回填用2756m3、K21回填用27518m3、K22回填用10948m3、K7回填用2220m3、K10回填用2921m3、K11回填用1797m3、K12回填用3490m3、PD7回填用80m3、PD8回填用80m3、BP7堆坡用33600m3. |
|
9930 |
2980 |
9930 |
Ⅰ采区 |
|
D53 |
819 |
2293 |
全部回填K2 |
|
819 |
246 |
819 | |
|
D54 |
2344 |
14533 |
全部回填K7 |
|
2344 |
703 |
2344 | |
|
D59 |
1222 |
5866 |
全部用于K23垫坡 |
|
1222 |
367 |
1222 |
Ⅴ采区 |
|
D60 |
325 |
228 |
|
325 |
98 |
325 | ||
|
D61 |
465 |
1767 |
K11回填用1003m3、 剩余764m3清理至D52集中堆存 |
|
465 |
140 |
465 |
Ⅰ采区 |
|
D30 |
1519 |
4101 |
PD16回填用275m3、 K11回填用364m3、 K10回填用3462m3 |
|
456 |
456 |
1519 |
Ⅲ采区 |
|
D32 |
476 |
1095 |
全部回填PD16及切坡 |
|
143 |
143 |
476 | |
|
DY |
62 |
143 |
回填PD19,掩埋硐口 |
19 |
|
19 |
62 |
Ⅱ采区 |
|
合计 |
24705 |
146480 |
|
19 |
16935 |
8360 |
27861 |
|
4、废弃平硐
本年度设计对矿山已废弃不再利用的PD7、PD8、PD11、PD14、PD16、PD19进行治理,治理措施为回填巷道、浆砌石封堵硐口。对PD16硐口切坡进行回填,工程量1290m3(回填渣石来源于D32和D30);回填完毕后覆土,覆土厚度0.3m,工程量129m3;对场地进行整平,工程量129m3;对治理后的场地撒播种草恢复植被,面积430m2。
表3-3平硐治理工程量统计表
|
编号 |
硐口规格(m) |
断面面积(m2) |
回填长度(m) |
回填工程量(m3) |
回填料来源 |
浆砌石封堵硐口 | |
|
长度(m) |
工程量(m3) | ||||||
|
PD7 |
2×2 |
4 |
20 |
80 |
D50 |
3 |
12 |
|
PD8 |
2×2 |
4 |
20 |
80 |
D50 |
3 |
12 |
|
PD11 |
1.8×1.8 |
3.24 |
20 |
64.8 |
BP6 |
3 |
9.72 |
|
PD14 |
2.5×2 |
4 |
20 |
80 |
BP8 |
3 |
12 |
|
PD16 |
2×2 |
4 |
20 |
80 |
D32 |
3 |
12 |
|
PD19 |
2×2 |
4 |
20 |
80 |
DY |
3 |
12 |
5、探坑及土料堆
(1)场地特征:K4采坑西部探坑面积136m2,挖方量82m3;探坑西侧土料堆占地面积63m2,堆积量82m3;东侧土料堆占地面积198m2,堆放量317m3。
(2)治理工程:凹坑回填、整平、撒播种草。
回填:将探坑西侧边缘堆积的土石回填至探坑,工程量82m3。东侧堆积的土料用于K4覆土。
整平:对场地进行整平,面积136m2+63m2+198m2=397m2。整平深度0.3m,工程量119m3。
撒播种草:对治理后的场地撒播种草恢复植被,面积397m2。
6、废弃房舍
(1)场地特征:探坑场地边缘遗留一处废弃房舍,面积30m2,高2m。
(2)治理工程:拆除废弃房舍,对场地进行整平、撒播种草。
拆除废弃房舍:拆除工程量按容积的30%计,工程量30m2×2m×30%=18m3,将拆除的建筑垃圾清理回填至K4采坑底部。
整平:对场地进行整平,面积30m2。整平深度0.3m,工程量9m3。
撒播种草:对治理后的场地撒播种草恢复植被,面积30m2。
7、拟建取土场
(1)场地特征:本年度对采坑(K4取自探坑周边堆积的土料)和Ⅳ采区边坡治理覆土土源取自取土场,需覆土量8360m3,取土深度小于3m,取土面积3585m2。
(2)治理工程:整平、撒播种草。
整平:取土完毕后对场地进行整平,整平深度0.3m,工程量1076m3。
撒播种草:对治理后的场地撒播种草恢复植被,面积3585m2。
本年度土地复垦责任区为K1、K2、K3、K4、K7、K10、K11、K12、K17、K18、K21、K22、K23、D1、D2、D4、D14、D30、D32、D50、D53、D54、D59、D60、D61、DY、BP2、BP4、BP5、BP7、PD16、探坑及土料堆、废弃房舍、拟建取土场。
8、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是对矿山在开采过程中诱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最好的评
估方法,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面具有其他防治措施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对于采矿生产活动影响范围较大,服务年限较长的矿山尤为重要。在矿山生产期间应安排专业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监测,对已有隐患进行动态观测,对新出现的地质环境问题及时上报和记录,并做好预警和安全处置方案,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长期动态管理。
2020年度巴林右旗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巴林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为15.7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5.05万元,监测管护费0.68万元。
规范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制度,将规划实施管理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当中,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明确矿山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成立环境保护室,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并按方案制定的年度计算具体实施、完成各阶段的治理任务。接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确保绿色矿山的工作有新的成效。
推进科技创新,重视成果转化,鼓励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和应用,为规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持。治理技术人员包括: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环境保护负责人,地质技术负责人等。进行合理分工,各负其责。并由一名分管安全环境保护的副总经理专门分管治理工作,责任到人。制定严格的技术管理制度,使领导小组工作能正常开展,不能流于形式。领导小组要把绿色矿山工作纳入矿区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各项生产工作中,让全体员工了解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各项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公司必须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工作,按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划方案,分期分批把规划资金纳入每个年度预算之中,并及时支付,确保各项规划工作能落实到位。
在规划实施前后,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公众参与了解规划创造有利条件,将规划内容和规划目标做到公开透明,积极吸取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真正做到矿山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相协调。
为确保监督管理工作公平合理,根据绿色矿山各项工作职能、工作条件、工作进度等各项实行百分制考核奖励办法。主要包括工作中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等考核项目。
同时申请各级政府财政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相关补助资金或奖励资金作为补充资金,并严格做好绿色矿山建设资金专项管理和使用。
蒙公网安备1504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