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9-15 09:08
巴林右旗灵星大理石矿绿色矿山建设
2020年完成情况及2021年绿色矿山建设计划
单位:巴林右旗灵星大理石矿
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五章保障措施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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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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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
巴林右旗灵星大理石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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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人 |
巴林右旗灵星大理石矿 |
法人代表 |
王玉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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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号 |
C1504002009117120043609 |
发证机关 |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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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
2020.11.17-2021.11.17 |
发证日期 |
2021年1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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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地址 |
巴林右旗宝日勿苏二八地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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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度坐标 |
东经:119°25′38″—119°26′11″;北纬:43°33′30″—43°34′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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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私营企业 |
生产规模 |
小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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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种 |
大理岩 |
采矿方式 |
露天开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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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 |
0.0999平方公里 |
生产现状 |
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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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矿时间 |
2005年 |
设计生产能力 |
2万立方米/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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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年限 |
20.38年 |
实际生产能力 |
2万立方米/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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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服务年限 |
18.38年 |
开采深度 |
630m至570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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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资源储量 |
135.6516×104t |
剩余资源储量 |
127.9042×104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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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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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编号 |
X |
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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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825543.6943 |
40453944.22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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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825836.2055 |
40454280.87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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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825516.9848 |
40454278.74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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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825337.3841 |
40454076.8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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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825338.3039 |
40453942.85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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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计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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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使用 |
未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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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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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玉林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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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巴林右旗宝日勿苏二八地村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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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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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逐渐加大,对矿产资源需求也日益增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也带来了资源和环境的问题。大力推广绿色矿山建设,是立足于我国当前矿产资源利用现状,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资源合理开发和环境保护关系的最直接的有效途径,是维持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保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内政发 【2017】111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环保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内国土资字【2018】119号)。根据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绿色矿山建设各项指标要求,有效的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各项工作,编制2021年绿色矿山建设计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5.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53号;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3]120号;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8]256号;
(1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03]394号;
(20)《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592号;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1994]167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9]第44号;
(23)《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国土资发[2010]146号;
(24)《产业结构调整至大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9号令,2011.6;
(25)《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2010年第14号;
(26)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号).
(1)《国家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通知》(国土资厅涵[2014] 845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函》(国土资厅涵[2014] 713号);
(4)《绿色矿山公约》。
(1)《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2009年1月7日);
(2)《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国土资发[2011]184号);
(3)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17]111号);
(5)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7]640号);
(6)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8]106号);
(7)内蒙古国土资源厅等四厅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8]191号);
(8)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三年推进计划的函》(内国土资函[2018]419号);
(9)编制单位收集到的其他相关资料。
巴林右旗灵星大理石矿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企业成立于2012年10月,为个人独资企业,从业人数5人。2015年1月由赤峰高达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灵星大理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5年2月赤峰国土资源协会对其通过评审(赤国土资评审字[2015]第21号),2015年3月10日提交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备案(赤国土资储备字[2015]021号)。矿区面积0.0999km2、生产规模2万m3/年、开采矿种为大理岩、开采深度630-57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各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见表2-1。
表2-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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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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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编号 |
X |
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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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825543.6943 |
40453944.22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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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825836.2055 |
40454280.87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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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825516.9848 |
40454278.74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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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825337.3841 |
40454076.8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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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825338.3039 |
40453942.8503 | |
(一)位置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灵星大理石矿位于赤峰市巴林右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
东经:119°25′38″—119°26′11″;
北纬:43°33′30″—43°34′05″
矿区位于巴林右旗政府所在地大板镇以东约63km,位于宝日勿苏镇西北方向8km,位于太平村东北方向约2km,位于国道G305西南方向约1km,由宝日勿苏镇到矿区有砂石路相通,交通较为方便(详见交通位置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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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交通位置图
(二)(二)自然地理与经济环境
巴林右旗灵星大理石矿位于大兴安岭西南边缘,为低山丘陵区,矿区地形简单,总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标高635m,最低海拔标高595m,最大高差40m,坡度为5°~15°。矿区属于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冬季寒冷,夏季炎热。据巴林右旗气象局统计资料,年平均气温为4.8℃,7月份最热,平均气温22.5℃,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14.2℃。年平均降雨量365.22mm,多集中在6~8月份,年平均蒸发量为2048.91mm,年日照时数3000~3200h。平均相对湿度40~70%,全年多西北风,一般风速4.3m/s。每年11月下旬至翌年3月上旬为冰冻期,无霜期115~130天。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0.35s;对照Ⅱ类场地,地震强度为Ⅶ度,属于地壳基本稳定区。
当地居民为蒙古、汉民族杂居区,蒙古、汉民族各占50%,矿区附近工业不发达,以农牧民为主,多数从事农业和牧业生产,劳动力资源充足。近年来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大环境下,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具备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比较多的投资商到该区进行投资探矿,对应当地经济起到了拉动作用。
当地农牧业用电均由东北电网提供,且工业用的10KV高压线路已通达矿区;水源为机电井,移动通信网络已覆盖矿区,投资及建设环境良好。
资源储量概况
(1)矿区内出露的地层为古生界石炭第上统阿木山组和新生界第四系。阿木山组分布于矿内的岩性比较单一主要为地层中的大理岩(Mb),大理岩(矿体),矿区内未发现明显断裂及褶皱现象。只发育一些节理和小裂隙。在地表在大理岩上可见有风化淋滤形成的小凹凸。矿区内没有岩浆岩及脉岩出露。
大理岩矿体产状基本与地层一致,呈条带状、厚层状形态较规则,地表出露较稳定,控制矿体长200m,宽80m,矿体厚度根据矿区内采坑勘查大理岩矿延深6-10m未见底。
主要矿物为方解石、白云石和少量石英、透闪石等。
2015年1月由赤峰宏远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灵星大理岩矿普查报告》截止2015年1月31日提交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538300m3(135.65×104t),其中首采块段资源量(333)矿石量206300m3(51.99×104t)。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查明推断资源量矿石量538300m3(135.6516×104t),累计动用推断资源量30743.76m³(7.7474×104t),保有推断资源量507556.24m³(127.9042×104t)。
(3)2020年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共采出矿石量116070m³(29.25×104t),其中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内动用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7200m3(4.33×104t),采矿许可证内、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外采出矿石量98870m3(24.92×104t)。
(4)其中2020年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内动用推断资源量17200.00m3(4.33×104t),开采量16878.36m³,损失量321.64m³。
开采回采率:矿山2020年动用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7200.00m³,在损失统计台帐中损失321.64m³。矿山实际回采率(κ)=(动用资源储量-损失资源储量)/动用资源储量×100%=16878.36m3/17200.00×104m3×100%=98%。
(5)矿山剩余服务年限:18.38年。
2020年度巴林右旗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巴林石矿根据矿山2019年度绿色矿山建设完成情况及2020年度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和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全面完成2020年度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内容,
根据巴林右旗灵星大理石矿在绿色矿山核查评估提出的不足之处,逐项进行整改提升,
1、干式凿岩加装捕尘器,
2、矿石、产品堆放场,按照要求规范建设,采取苫盖设施。加强了道路两侧绿化带改进。
3、采矿方法合理,2020年矿山实际开采回采率98%,达到设计及建设规范指标。并完成了露天边坡治理工作。
4、建设了危废品储存间,妥善处置生产检修产生的危废品。
5、2020年矿山季节性生产,燃煤小锅炉已停用。
5、完善了矿山环境、地灾预警监测系统并正常运行,监测记录表已按环境治理方案进行了整改、完善。
6、科技创新投入方面,矿山正加大资金投入,。
7、2020年度巴林右旗灵星大理石矿绿色矿山完成投资22.79万元,其中:整改投入22.5万元;矿山环境治理工程投入0.29万元。
2020年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对1号表土存放场、2号表土存放场、进行补种补植;对露天采坑边坡稳定性、土地资源及地形地貌景观实施监测措施。对矿区及周边植被进行管护。
1、对1号表土存放场进行补种补植,1号表土存放场面积为3947m2;
2、对2号表土存放场进行补种补植,2号表土存放场面积为1599m2;
为了切实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现矿山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露天采坑边坡稳定性、土地资源及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针对以上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监测工作,进行重点监测。完善了检查记录。
2020年矿山环境治理工程于2021年5月15日经专家组实地核查,得到核查专家的的肯定,并出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现场核查意见。
巴林右旗灵星大理石矿2021年根据《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共100项,总分1000分进行绿色矿山建设整改提升,主要对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方面加大改进提升力度,按评价指标填平补齐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各类台账。全面完成202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计划建设投资15.5万元。其中: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建设项目9万元,恢复草原5万元,矿山环境治理1.5万元。
2021年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建设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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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价格(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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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识产权 |
申请奖项、软著 |
38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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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维建模 |
三维资源储量系统 |
8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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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传片 |
绿色矿山建设视频展示、宣传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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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绿色矿山培训 |
系统学习绿色矿山建设法律法规、相关建设内容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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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矿区环境监测系统 |
实时监测空气湿度、温度、PM2.5等 |
15000.00 |
两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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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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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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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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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治理工程 |
治理区域 |
治理措施 |
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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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场地北西侧边坡、 工业场地北东侧边坡 |
垫坡 |
531.6m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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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危岩体 |
20m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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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土及整平 |
169.8m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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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草 |
566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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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草原 |
产品料堆压占草原进行恢复计划恢复 |
恢复草原 |
8亩 |
规范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制度,将规划实施管理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当中,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明确矿山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成立环境保护室,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并按方案制定的年度计算具体实施、完成各阶段的治理任务。接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确保绿色矿山的工作有新的成效。
推进科技创新,重视成果转化,鼓励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和应用,为规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持。治理技术人员包括: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环境保护负责人,地质技术负责人等。进行合理分工,各负其责。并由一名分管安全环境保护的副经理专门分管治理工作,责任到人。制定严格的技术管理制度,使领导小组工作能正常开展,不能流于形式。领导小组要把绿色矿山工作纳入矿区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各项生产工作中,让全体员工了解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各项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公司必须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工作,按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划方案,分期分批把规划资金纳入每个年度预算之中,并及时支付,确保各项规划工作能落实到位。
在规划实施前后,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公众参与了解规划创造有利条件,将规划内容和规划目标做到公开透明,积极吸取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真正做到矿山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相协调。
为确保监督管理工作公平合理,根据绿色矿山各项工作职能、工作条件、工作进度等各项实行百分制考核奖励办法。主要包括工作中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等考核项目。
同时申请各级政府财政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相关补助资金或奖励资金作为补充资金,并严格做好绿色矿山建设资金专项管理和使用。
蒙公网安备150423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