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将格斯尔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区域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工作格局。健全机构与人才支撑,2010 年设专职保护机构,2023年升格为正科级格斯尔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核定编制16名,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近80%;2024年巴林右旗格斯尔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被文化和旅游部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巴林右旗出台《巴林右旗格斯尔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等系列文件,构建完整政策体系。强化资金与项目投入,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近年来投入2余亿元,用于场馆建设、传承人扶持等工作,修缮格斯尔庙,新建传习所、射箭馆等各类配套设施。完善专业保障机制,建立非遗专家库、“季度统计、年度更新”数据更新机制和规范档案管理体系,从制度、人才、资金、技术多维度为保护区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