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公示地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地价杠杆的重要作用,有效维护土地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标定地价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3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266号)文件有关要求,我旗完成了2024年度城镇标定地价成果更新工作,并已通过赤峰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现将成果予以公布。
该成果自公示之日起实施。
附件:巴林右旗2024年度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巴林右旗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