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巴林右旗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旗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2 17:20 来源:巴林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党办发〔2023〕12号),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要求,自治区水利厅统一组织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巴林右旗划定成果范围公告如下。


附件:1.赤峰市巴林右旗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

2.赤峰市巴林右旗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

 巴林右旗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

赤峰市巴林右旗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规定和要求,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巴林右旗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13988.88公顷,涉及宝日勿苏镇、大板镇、巴彦塔拉苏木、查干沐沦苏木、查千诺尔镇、巴彦琥硕镇、索博日嘎镇、幸福之路苏木,共8个镇(苏木),具体面积见下表,划定范围见附图。

巴林右旗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

序号

苏木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公顷)

1

宝日勿苏镇

3181.41

2

大板镇

12493.45

3

巴彦塔拉苏木

5540.24

4

查干沐沦苏木

12260.07

5

查干诺尔镇

5538.91

6

巴彦琥硕镇

9953.38

7

索博日嘎镇

40529.13

8

幸福之路苏木

24492.29

合计

1139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