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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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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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2021年12月,自治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和“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均明确下达赤峰市2025年用水控制指标为不超过20.23亿立方米,2022年赤峰市印发实施的《赤峰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时在不计入非常规水资源的情况下,擅自将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确定为21.13亿立方米,超出自治区下达的用水控制目标1.48亿立方米。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达24.97亿立方米,超过自治区下达年度控制指标4.74亿立方米,超用水目标达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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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中共巴林右旗委员会、巴林右旗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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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自治区要求的指标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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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从农业工程节水、农艺节水、机制节水、结构节水等方面持续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00万亩、推广抗旱品种4万亩、改造提升设施农业200亩。 (2)全力推进“节水行动”,严格落实《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赤峰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县、区)一策”》,坚决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3)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对超管控指标的管理单元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审限批,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 (4)持续开展不合规机电井封闭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封井30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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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第一项措施进展情况:已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00万亩、推广抗旱品种4万亩、改造提升设施农业200亩。 第二项措施进展情况:印发《巴林右旗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完成全旗用水总量1.9224亿立方米控制指标分解,按水源类型(地表水6946万立方米、地下水12266万立方米、非常规水277.44万立方米)细化至11个苏木镇(街道)及农业、工业等7大行业,建立“旗-苏木镇-用水户”三级指标体系。明确农业、工业、城镇等重点领域节水目标任务,细化12项具体措施,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为全旗节水工作提供系统性指导和方向引领。 第三项措施进展情况: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对超管控指标的管理单元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审限批,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累计核查取水许可申请12件,否决不符合条件项目4个。完成全旗重点取水户187户计量设施巡检维护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在线。 第四项措施进展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封井30眼,完成不合规机电井封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