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20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0476-8337263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整改任务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2022年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指标为13.68亿立方米,实际取水量16.36亿立方米,52个地下水管理单元中有24个超管控指标,22个超水量管控指标的单元共超管控目标取水4.39亿立方米。责任单位中共巴林右旗委员会、巴林右旗人民政府整改目标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2024年-2025年全市超水量管控指标的单元数量较2022年有所减少。 整改措施(1)农业工程节水、农艺节水、机制节水、结构节水等方面持续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力争202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00万亩、推广抗旱品种50万亩、改造提升设施农业10万亩、减压高耗水作物5万亩。(2)全力推进“节水行动”,严格落实《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赤峰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县、区)一策”》,坚决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3)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对超管控指标的管理单元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审限批,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完成情况第一项措施进展情况:已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00万亩、推广抗旱品种4万亩、改造提升设施农业200亩。第二项措施进展情况:印发《巴林右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涵盖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农业、工业、城乡居民和生态节水、地下水超采治理、非常规水利用以及节水市场8个方面,共计29项重点任务。全旗用水总量控制在1.922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9.69%以上。农业新增节水能力520万立方米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4.98%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3%以上;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0.033亿立方米以上。第三项措施进展情况: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对超管控指标的管理单元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审限批,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累计核查取水许可申请12件,否决不符合条件项目4个。
202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