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423011576283R/2022-0823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右政办发〔2022〕14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公文时效 |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1 17:30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巴林右旗肉牛产业贷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林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巴林右旗肉牛产业贷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关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作的有关政策,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赤峰市肉牛产业发展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的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政策性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有效破解农牧业产业信贷资金瓶颈问题,完善金融保障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巴林右旗肉牛主导产业集中集约集聚发展,结合巴林右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肉牛产业贷款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精神、创新金融助推乡村振兴新模式的惠民工程,是旗委、旗政府积极组织全旗金融部门共同打造的一项专属金融产品。以支持“发展肉牛产业带动乡村振兴”,提高信贷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助力农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将贷款发放至旗内所有农牧户、农牧民合作社(家庭牧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目的是培育肉牛产业园区、特色产业村镇,推动富民产业转型升级、做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致富。
二、贷款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原则。结合全旗农牧业产业发展实际,肉牛产业贷款专项支持肉牛产业。
2.坚持自愿自主原则。由贷款主体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和生产需要,合理确定申请贷款的额度,采取自愿自主的原则申请专项贷款。
3.坚持属地负责原则。各苏木镇街道是实施专项贷款的责任主体,负责贷款主体的筛选推荐,协助承办银行做好贷后管理、本息回收等工作。
4.坚持安全有效原则。全面强化贷款运行管理,各地区、各监管部门负责督促贷款主体科学合理使用贷款资金,承办银行负责做好贷款主体贷前最终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工作,确保专项贷款资金安全、发挥效益。
三、主要内容
1.项目实施单位:11个苏木镇街道
2.项目监管单位:旗农牧局
3.承办银行:巴林右旗内各金融机构
4.贷款用途:贷款仅限于贷款人发展肉牛产业,品种为优质西门塔尔基础母牛(为保证我旗肉牛产业扩群提质,贷款主体购进优质西门塔尔基础母牛需从旗域外购买,牛龄不超过36个月且具备生产能力),不得用于购买其他品种及非生产性支出。
5.贷款主体:旗内所有农牧户、农牧民合作社(家庭牧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贷款总额:旗政府按照1:10比例存入承办贷款金融部门放大资金3000万元,放贷总额为3亿元(各金融部门按本部门政策设立贷款额度上限)。贷款采取先申请先发放原则,直至年度总贷款额度发放完毕为止。每个合作金融机构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肉牛贷款放大资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7.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提倡贷款主体提前偿还本息。
8.贷款利率:肉牛产业贷款执行金融机构相关利率标准。
9.贴息资金来源:自治区级及以下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京蒙协作资金。
10.结息方式及贴息额度:贷款主体根据金融部门政策按期结息,旗政府按年利率3%对肉牛产业贷款主体(不包括龙头企业)进行贴息,贴息资金经相关部门审定后,通过承办金融机构兑现到贷款主体。在承办金融机构开设贴息资金专用账户,贴息按年度结算。
11.担保方式:贷款主体通过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落实担保或其他有效反担保。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由担保公司审查、办理抵押担保,并按不超过年0.6%的比例向贷款主体收取担保费。
四、贷款流程
1.全旗农牧户、农牧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向所在地嘎查村提交贷款申请,经初审后由嘎查村推荐给苏木镇街道进行复审。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直接向所在地苏木镇街道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日期4月30日,过期申请的不列入年度贷款贴息计划;
2.苏木镇街道筛选、会议审查后向旗农牧局提交贷款户、企业推荐名单进行终审;
3.经旗农牧局终审后,提交担保公司和承办金融机构;
4.担保公司和承办金融机构对贷款主体进行信贷风险审查,审查后,由担保公司组织落实担保。承办银行根据最终审核的贷款额度,与贷款主体签订协议后发放贷款,贷款协议签订截止日期8月31日,过期签订的贷款协议不列入年度贷款贴息计划;
5.苏木镇街道、嘎查村负责组织对贷款主体购进的肉牛以户为单位建立一户一档档案,并进行公示。旗农牧局负责组织苏木镇街道对购买的肉牛品种和数量进行核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截止日期9月30日;
6.旗农牧局根据验收报告,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截止日期10月15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肉牛专项贷款工作组织领导,紧盯推动富民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构建带动农牧户持续增收新机制,确保广大农牧户增收致富。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抽调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干部,成立工作专班,专项推进肉牛贷款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苏木镇街道是落实专项贷款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贷款主体的筛选推荐、贷款资金的使用监管、贷款本息的协助回收等责任。旗农牧局作为监管部门,要协助各苏木镇街道把好优质肉牛鉴定关,并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专项贷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各项关键环节工作有人抓、有人干、能干好。
(三)通力协作配合。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贷款流程,认真做好各自工作,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无缝对接、形成合力,高效推进专项贷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建立贷款事务磋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有效益、收得回”。
(四)强化风险管控。坚决守住专项贷款不良率3%的控制红线,各承办银行要切实担当信贷风险底线“守护人”,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方式、方法,在保证放贷质量和不影响贷款审批工作效率的前提下,认真把好信贷审批“关口”。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关口”前移,对存在重大经营风险隐患、曾引发不良社会舆情和没有产业基地的企业,一律不得纳入贷款企业推荐名单;要密切配合各承办银行,积极加强贷款资金使用监管,一旦发生贷款资金使用与约定用途不相符行为,持续督促、跟踪问效、及时整改,确保专项贷款资金发挥效益、使用安全。
六、本实施方案由巴林右旗肉牛、肉羊改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蒙公网安备1504230200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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