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巴林右旗信访局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1 16:09 来源:巴林右旗信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市、旗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信访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严厉打击依托信访乱象滋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净化基层治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信访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煽动、串联、组织、操纵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借机施压、制造社会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幕后人员及团伙势力。

(二)长期恶意缠访、重复访、闹访,以信访为名敲诈勒索、漫天要价、扰乱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或威胁、恐吓、侮辱信访工作人员的违法人员。

(三)插手征地拆迁、劳资纠纷、邻里矛盾、土地权属等民生领域问题,从中牟利、挑唆矛盾、操纵信访事项的黑恶势力。

(四)虚假信访、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干扰正常信访办理秩序、阻碍问题化解的违法行为。

(五)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影响,捏造事实、串联密谋,教唆或组织他人缠访闹访,扰乱信访秩序的。

(六)以上访为由施压,幕后指使策划群体性上访,借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信访事项为由要挟基层政权、干预正常公务的。

(七)基层工作人员包庇纵容涉访乱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信访事项办理的问题线索。

(八)其他与信访活动相关的涉黑涉恶及扰乱信访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乱象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为方便群众积极参与线索举报,现开通多种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如实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0476-6216380。

来访举报地址:巴林右旗信访接待中心。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登录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举报。

三、处理流程与保密承诺

(一)举报线索必须真实客观,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专人登记、闭环处置,切实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对泄露举报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线索,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严打击处理,坚决整治信访领域乱象。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踊跃举报,共同营造依法信访、风清气正、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特此公告

巴林右旗信访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