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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案件公示>巴林右旗西拉沐沦苏木人民政府
公布巴林右旗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巴林右旗司法局
巴林右旗西拉沐沦苏木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名称 朱娜 行政相对人类型 个人
证件类型 身份证
执法主体名称 西拉沐沦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
案件名称 非法在禁牧的草原上放牧案
决定书名称
决定书文号 右西综(2022)007号
罚款金额 2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04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朱娜在禁牧期间在禁牧的草原上非法放牧罚款25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22年6月4日,朱娜在禁牧的草原上放牧84只羊
处罚依据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朱娜 行政相对人类型 个人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名称 朱娜
行政相对人类型 个人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 1504231981****5317
执法主体名称 西拉沐沦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
案件名称 非法在禁牧的草原上放牧案
决定书名称
决定书文号 右西综(2022)007号
罚款金额 2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04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朱娜在禁牧期间在禁牧的草原上非法放牧罚款25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22年6月4日,朱娜在禁牧的草原上放牧84只羊
处罚依据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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